阜陽科學技術學校
關于禁止未成年人騎行電動車告家長書
尊敬的家長朋友、親愛的同學們:
近年來,隨著電動車的普及及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發的交通事故逐漸呈上升的趨勢,中學生違規騎電動車上學放學所帶來的交通安全隱患更是讓人擔憂,已嚴重威脅到學生的生命安全。
電動自行車操控的穩定性及剎車系統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不成熟,遇到突發情況時,應對能力和控制能力較弱,加之年輕氣盛,容易沖動,感情用事,愛追逐嬉戲等因素的影響,他們騎行電動車時更易引發交通事故。
生命最可貴,安全大于天。《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二條第一、二款規定,“ (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 16周歲。”因此,未成年人騎電動車或改裝電動車上路屬于違法行為。為了孩子的安全,為了家庭的幸福,懇請你們配合學校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不要為未滿法定年齡的學生購買電動車,更不要讓他們騎行電動車上下學。
2.已滿16周歲的走讀生,學校不提倡騎電動車,上下學可以步行或由家長接送,作為家長,要積極主動履行好子女上下學途中的安全監護責任;確需騎電動車的學生到校后,要按潁州區王店鎮政府或學校文明創建的要求把電瓶車停放在指定區域,嚴禁在學校周邊扎堆擁堵。
3.加強對騎電動車的孩子的安全教育(靠右行駛,不并排騎車,控制車速,不搭載其他同學坐在后座等)。
珍愛生命,保障安全。請各位家長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時時處處以身作則,積極維護交通秩序,文明出行,以自覺行動為孩子們起好帶頭作用,從源頭上杜絕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車現象。
衷心感謝您的精誠合作,謹祝工作順利,闔家安康!
阜陽科學技術學校
2022年10月23日

